华商举办“中国上市公司在瑞士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推介会”
9月27日下午,由华商律师事务所、瑞士大苏黎世区经济促进署、瑞士菲谢尔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的“中国上市公司在瑞士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推介会”在华商律师国际中心举行。
会上,主办方华商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高树主任与瑞士大苏黎世区经济促进署、瑞士菲谢尔律师事务所代表分别作开场致辞。华商高级合伙人黄文表律师,深交所博士后刘文卓律师作《中国上市公司在瑞士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操作实务》讲座分享。瑞士大苏黎世区经济促进署负责人林霞萍女士和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代表、投资银行代表等线下、线上500余人参会。
会议伊始,主持人就瑞士交易所及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的现有情况作出了基本情况介绍。最近,不少中国上市公司加快了海外融资的步伐,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变成了新选择。而从近期的上市地选择来看,瑞士成为了首选。7月28日,“中瑞通”业务正式开通。
本次会议还特邀瑞士大苏黎世区经济促进署副署长Lukas Huber(胡博)、瑞士菲谢尔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Lukas Züst及瑞士GDR项目负责人Christian Schneiter等作远程致辞。
华商首席合伙人高树主任就本次瑞士GDR推介会的成功举行发表了讲话,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致以诚挚感谢。高树主任讲到,“经济复苏必然在实业和资本领域有表现,很高兴能看到中欧的资本市场能顺利开通。中欧在新的全球形势下的缩影打开了一扇门,今天有幸通过瑞士大苏黎世区经济促进署和瑞士菲谢尔律所来进行学习,希望华商律师在这些业务领域有所作为。华商要与这两个机构加强交流沟通,一群有志向的人必能做成大事,能在世界经济发展洪流中做出贡献”。
以书会友,高树主任向到场参会的各位嘉宾赠送了华商典藏书籍,并接受媒体采访。
随后,黄文表律师就“中国上市公司在瑞士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操作实务(境内部分)”进行了讲座分享,分别介绍了GDR的制度体系、发行审批流程、发行的优缺点及境内监管要求。
刘文卓律师就“中国上市公司在瑞士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操作实务(境外部分)”进行了讲座分享,分别介绍了境外GDR的发行流程、发行规则及境外监管要求。
会后,与会来宾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