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破产委十二讲”系列讲座之第二期圆满举办
11月26日下午,华商破产重整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下称“破产委”)在华商总所23楼顺利举行“破产委十二讲”系列讲座之第二期,本次讲座由华商执行合伙人、破产委主任徐江华律师作《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重整实务》、破产委副秘书长姜涛律师作《代理债权人参与破产案件的实务》的主题分享。本次讲座现场主要有破产委各委员及其他合伙人律师、专职律师、实习律师参加,同时进行微信直播。本次讲座由破产委副秘书长胡隽律师主持。
本次讲座首先由徐江华律师进行主题分享,徐律师主要围绕近年合并破产重整案例的检索可视化分析、合并破产重整的典型案例、合并破产重整的裁判规则、合并破产重整的启动程序、合并破产后管理人在庭外重组程序中角色定位等五个方面对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重整实务的内容进行展开讲解。徐江华律师还指出,目前只有《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明确规定了关联企业破产,但工作会议纪要毕竟属于规范性文件,始终不能作为裁判依据。尽管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均没有规定关联企业破产,但实践中却不乏法院裁定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的操作,在这一领域目前仍是由法官造法。地方法院的探索还是缺乏上位法的依据,还是需要尽快从法律层面将合并破产的相关规定进行落实。
随后由姜涛律师作代理债权人参与破产案件的实务分享,姜律师主要围绕债权申报注意事项、特殊类型债权代理、破产程序的深度参与、与管理人的沟通等几个方面进行分享。姜涛律师详细的讲解了律师在代理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需注意的事项以及特殊类型债权的代理,其中特殊类型的债权包括职工债权、建设工程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等。另外,姜涛律师还分享到,作为债权人的代理律师要和管理人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破产程序,予管理人便利就是予自己便利等。
在互动环节,陈东律师、姚正光律师、李太平律师等纷纷就会议主题进行交流。其中,陈东律师结合华商在办的案件就庭外重组事宜分享了自己的观点,姚正光律师结合自己在破产业务领域的实战经验,分享了他对此次讲座主题的感想。
徐江华律师与姜涛律师的精彩分享,角度新颖、理论联系实际,都是对破产法领域及破产实务问题的深入剖析,深深引起了在座律师的共鸣,让大家收获颇丰。同时,大家希望能够在会后可以就相关专业问题继续探讨学习,挖掘业务新机会。华商破产委后续将继续推出“破产委十二讲”系列讲座,以促进华商破产案件实务、讲学及研究一体化建设,并不断壮大破产办案团队,抓住破产业务新机遇,实现业绩新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