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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执行合伙人唐华英律师应邀为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开展专题培训

2024-06-03
 
 

5月28日,华商执行合伙人、不良资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常年法律顾问唐华英律师应邀为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开展《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要点解读的培训讲座。本次讲座得到了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的高度重视,授信评审部、资产保全部、合规部、小企业与个银评审部等重要部门均派代表参会,现场交流氛围热烈。

 
 

 

唐华英律师深耕不良资产处置领域多年,对于企业法律、财务、风险控制、内部审计等综合管理事务具有丰富经验。本次培训旨在让参训人员深刻理解《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中关于担保制度的新规定,并掌握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的要点与方法,不仅有助于提升一线业务人员的法律素养,还能促进银行业务的合规发展。

唐华英律师以担保制度解释制定的背景与目的切入,强调了有关担保规则最新法律制度对商业实践尤其是银行业的重要性。在授课过程中,唐华英律师介绍了担保制度的一般规定、保证合同、担保物权、非典型担保等内容,着重对《民法典》《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中涉及到的担保制度的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并结合多个案例详解了如何正确适用民法典中的担保制度。这些案例不仅帮助参训人员更好地理解条文,还展示了担保规则在商业银行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场景。参与此次培训的员工纷纷表示,通过系统学习和深入讨论,他们对《民法典》中的担保制度有了更为清晰和深刻的认识,这将对他们未来在工作中更好地维护客户和银行的合法权益产生积极影响。

银行作为我国最重要的金融机构,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离不开法律的支持和保障,唐华英律师作为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的常年法律顾问,希望通过此类培训活动为提升银行业务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助力,协助客户将风险化解在业务前端。华商律师也希望为更多的银行建立合作关系,以华商律师的专业服务,为推动银行业务的健康开展及风险化解提供法律助力。

浙商银行成立于2004年8月18日,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部设在浙江省杭州市,经营范围涵盖存贷款、国内外结算、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和买卖金融债券与政府债券、同业拆借、外汇业务、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保险业务等。浙商银行在全国22个省级行政区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了342家分支机构,其中深圳分行作为浙商银行在华南地区设立的第1家分行,拥有12个机构和734名员工,资产规模约为1117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