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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律师优质服务解企忧,浙商资产公司赞誉送锦旗

2021-07-26

 

722日,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公司)华南分公司副总经理林水华先生代表浙商资产公司专程来到华商总所,将一面印有履职尽责、专业高效的锦旗和一份感谢信送到华商律所执行合伙人徐江华律师、高级合伙人陈东律师手中,表达浙商资产公司对华商律所在承办广东振戎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振戎)破产重整案中勤勉尽责、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予以充分肯定与认可。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于20195月指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及深圳市金大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联合体担任广东振戎案的破产管理人。浙商资产公司为浙江省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力雄厚,其也是该案的主要债权人之一,其就广东振戎对泉州船舶工业有限公司享有的担保债权中享有14亿元范围内的优先受偿权。

 

 

为维护广东振戎案债权人之合法权益,在勤勉尽责的原则指导下,徐江华律师、温迪律师等作为管理人代表依法参与泉州船舶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在确认债权、核实抵押财产、处置破产财产、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中发挥熟悉破产专业与实务的优势。20214月广东振戎管理人顺利收到了泉州船舶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支付的债权清偿款(所涉金额约人民币9.7亿元),同时在请示人民法院批准后将优先清偿款及时支付给了浙商资产公司。

 

 

鲜红的锦旗、真诚的感谢信表达了浙商资产公司对华商律所的感谢及对广东振戎破产管理人的认可。广东振戎破产重整案主要经办人员有:陈东律师、徐江华律师、温迪律师、姜涛律师、胡隽律师、甘茂雄律师、张岩律师、万金龙律师等。

 

华商律所早在1993年就在国内开破产业务之先河,经过近三十年的积累,在深圳乃至全国的公司破产重整与清算业务方面独树一帜,有着较高的业务水平与理论造诣,现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册一级破产管理人。华商律所将继续秉持律师维护正义、法律创造价值讲政治、重专业、比奉献的价值理念,在破产重整与清算法律服务领域将继续耕耘、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