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召开"进一步加强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出具法律意见书业务风险控制"专题座谈会
2020-12-16
12月15日下午,华商基金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组织召开“进一步加强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出具法律意见书业务风险控制”专题座谈会。
会上,华商首席合伙人高树主任作重要讲话。基金委主任、执行合伙人吴波律师,基金委执行主任齐梦林律师,高级合伙人傅曦林律师等参会,基金委秘书长郑天河律师作专题分享。会议由副秘书长李岳峰律师主持。
高树主任首先对私募基金业务和资本市场业务的紧密联系作出解读,特别强调了为私募管理人出具法律意见书业务的风险控制。高树主任表示,华商跻身中国最大律所30强榜单,近年来华商的资本市场业务团队在IPO、公司债和资产支持证券方面也取得了一系列成就,希望大家充分认识私募基金业务特点,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助推资本市场业务实现飞跃式发展。
齐梦林律师对于私募基金业务内部审核制度及风险控制要求作出具体说明。本所律师在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为私募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活动中,务必按照内部审核制度的要求对审核范围、文件、流程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
在专题分享阶段,郑天河律师针对私募基金法律意见书业务的主要类型和整体情况、相关规则作出梳理,重点讲解了律师核查内容及注意事项,对律师工作流程和执业风险进行详细阐述。
华商致力于加强私募基金业务内部治理和质量控制,将在原有合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内核要求,以维护私募基金市场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