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举行“创业板注册制相关规则要点分享”主题讲座
2020-06-30
2020年6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也同步发布实施相关配套规则。这意味着,创业板改革正式进入实操阶段。6月28日下午,高级合伙人、华商境内资本市场与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周玉梅律师,就创业板注册制新规向华商同仁进行了专题分享。
数据显示,自2020年6月15日起,深交所开始受理创业板在审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截至2020年6月22日,深交所通过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发出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下首批33家申报企业的受理通知,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审核工作有序开展,标志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实践迈出了重要一步。
周玉梅律师首先介绍了新规出台的背景,并从IPO法律服务角度对注册制带来的审核流程、发行条件、负面清单、审核流程电子化和全流程公开、信息披露、强化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变化进行了全面剖析。同时,周玉梅律师也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创业板和科创板进行了比较,对比参照科创板相关规定对创业板新规进行了全面、深入分享。
此次讲座座无虚席,干货满满,收获了华商同仁的一致好评,希望华商本次创业板新规要点分享更加提升本所律师业务水平,为拟在创业板上市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