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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国内首个“律师撰写招股说明书”服务产品在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正式落地

2019-07-10
    在公司IPO过程中,由公司律师撰写招股说明书是国际成熟资本市场的惯例。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中国证监会、保荐机构正尝试推动律师撰写招股说明书的工作。2012年3月31日,中国证监会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就提出“提倡和鼓励具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撰写招股说明书”。近期,已有保荐机构在内部正式下文,尝试将撰写招股说明书移交给公司律师。
    7月9日,国内第一批合伙制律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和国内第一家粤港联营律所--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在深圳举办“律师撰写招股说明书”服务产品发布会,标志着国内首个“律师撰写招股说明书”服务产品在广东华商律所正式落地。
    华商律师在多年服务资本市场的业务中,担任保荐人律师并承担招股说明书相关章节的起草工作,已有多个成功案例。同时,华商联营所的香港律师亦曾参与多家香港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撰写,有丰富的实务经验。2018年,中国证监会法律部接受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的拜访时,明确表示鼓励和支持联营所在“律师撰写招股说明书”方面先行先试。
    在发布会上,产品主创人、曾任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委员的何贤波律师介绍了产品出台的背景和过程,产品主创人、曾入选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候选委员的周燕律师介绍了产品的质量控制、风险控制制度,产品主创人、曾入选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候选委员的黄文表律师介绍了产品的结构特点、优势组合,产品主创人、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王寿群律师介绍了联营所在产品对接国际成熟惯例、引进国际专业人才等方面的优势。
    华商律所、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所共同举办的“律师撰写招股说明书”服务产品发布会,得到了中信证券、平安证券、招商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东方花旗证券、民生证券、兴业证券、九州证券等保荐机构的大力支持。
 
 
“律师撰写招股说明书”服务产品
 
Q&A
 
 
 
Q1:为什么是律师?
 
A1:
 
(1)国际惯例:成熟欧美市场
 
(2)政策支持:“提倡和鼓励具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撰写招股说明书”【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国证监会2012年3月31日,1.3)
 
(3)市场趋势:有利推行注册制、有利保荐机构集中精力、有利降低企业风险
 
(4)专业优势:
 
身份中立性;
 
语言严谨性;
 
逻辑严密性;
 
团队稳定性;
 
执行效率性;
 
协调公平性;
 
Q2:为什么是华商律师?
 
A2:
 
具备条件:团队稳定、经验丰富、内外兼修、不忘创新、风控严格、收费适中
 
Q3:能否既与国际接轨又能够满足监管要求?
 
A3:
 
多年多个境外上市成功案例,分别担任公司律师和保荐人律师经验
 
持续对境内外招股说明书共性及差异的研究
 
(1)美股-LUCKIN COFFEE(瑞幸咖啡,LK.Nasdaq)
 
(2)港股-美团点评-W(03690.HK)
 
(3)工业富联(601138.SH)
 
(4)乐视网(300104.SZ)
 
(5)华兴源创(688001.SH)
 
Q4:谁为产品买单?
 
A4:
 
发行人:不是增加保荐机构成本,更不是抢保荐机构饭碗
 
需要保荐机构大力支持,过渡期主要靠协商
 
Q5:华商律师准备怎么做?
 
A5:
 
在保荐人律师业务的基础上,组建稳定、专业的团队
 
成立相应的研究机构,主动与监管部门、保荐机构持续沟通,发现并解决与产品有关的问题
 
将产品纳入华商现有的证券法律业务的风险控制、质量控制、业务培训、利益冲突等制度约束
 
加大与境外律师、保荐机构的沟通
 
Q6:如何解决行业与技术、财务审计、募集资金投向等非法律专业问题?
 
A6:
 

借鉴现有A股撰写招股说明书的成功经验、欧美市场的成熟做法,尊重且充分发挥相关专业机构的作用,到位而不越位,是存量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