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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律师代理的《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评审稿)》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2017-05-05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委托,开展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法律法规课题研究,并对《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华商所指派徐灼安高级合伙人、律师刘丽蓉、佘创晓为主办律师承办委托事项。


    主办律师经过调研、分析、评估及征求意见等环节,2017年5月3日,修订工作成果《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评审稿)》得到由市法制办、市住房研究会、深圳大学及建筑企业等五家单位组成的评审专家好评,并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评审会上,专家们对华商所和主办律师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评审稿)》体系完整、内容全面、依据充分、资料翔实,并一致同意通过评审。同时指出,办法的修订符合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我市工作实际,对建立健全我市建筑废弃物处置立法及管理机制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