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律协宣传交流工作委员会莅临华商调研
2013-09-18
2013年9月10日下午,在广东省律协副会长肖胜方的带领下,宣传交流工作委员会主任毕亚林、副主任张思珠一行九人莅临我所调研,就《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业务推广宣传行为守则》修订事宜听取我所律师的建议和意见。
在调研会之前,华商首席执行合伙人李亚轩律师、执行合伙人舒卫东律师、邓磊律师一起带领大家参观了我所的办公环境。在调研会上,我所律师纷纷针对如何修订宣传守则积极献言献策,从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其中李亚轩律师强调说明了律师业务推广宣传的重要意义,舒卫东律师从宏观的角度对宣传守则提出建议,支持律师合法营销。邓磊律师则建议要从立法技术上,适当参照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立法手段,按照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进行分类,来达到引导和规范行业宣传的目的。整个调研过程大家共同展开深入而热烈的讨论,为《守则》的修订工作提供了诸多丰富且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