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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律师所首席合伙人高树律师发表专栏文章—《法律应带着生活气息》

2012-12-09

 

    2012年12月4日,我所首席合伙人高树律师在《深圳特区报》理论周刊专栏发表了《法律应带着生活气息》一文。
法律应带着生活气息
    “法律制度所考虑的,不是要人们都像哨兵一样时时刻刻目不转睛,而是要他们偶尔也能够无忧无虑地抬头观瞧灿烂的星光、盛开的花朵和生存的必要及美感。”作为一个法律人,当读到德国法学家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这段话时,我心中升起一种感动,我感动的不仅仅在于,作为有着严肃刻板之民族传统的大陆法系法学家,能以一种如此浪漫的心态来说出他心中的法律,更重要的在于,他说出了我心中想说的。经过多年的法律学习和具体的社会生活,我认为,法律不应该是沉重无语或者强迫无理的,它应该带着生活气息并且充满善意和轻松,它载着人文关怀因而能够像鲜花一样在生活中绽放,法律的美好,也是因为它饱含关于尊严、自由和权利的善良情怀,并且因此而让普罗大众成为它的主宰而感觉到生活愉悦和幸福。
我这样说,一定会与许多人关于法律的认识有极大不同,大约二、三十年前吧,人们还在为法律的生成和本质进行争论,那时关于法律的经典定义是,法律是一个阶级统治和压迫另外一个阶级的强制手段和工具。在法律阶级性占主导话语时代的彼时,法律一如人们脑海中浮现的警车、手铐、枪口、监狱,严峻而冷酷。我国封建时代曾数度流行诸如弃世、腰斩、枭首、磔刑、剖心、活钉、具五刑等等惨绝人寰的酷刑,酷刑的场面还时不时在现在的电影电视画面中闪现,法律于是在人们心目中平添了挥之不去的恐怖气息。那些时代的庭审,衙门刀光剑影,惊堂木在鬼魅般长啸的“威武”声之下拍响,不管有罪无罪的“草民”倒跪在地,置身此处,有理又如何说得清楚?哪里还会有一丝一毫的轻松之感?直到不久前的历史,“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等等这样充满肃杀之气的说辞仍充斥各种法律文书,法律俨然成了一种高悬在人们头上、随时可能砍将下来的镇压利器。
    难道法律的本来面目就是这样严峻残酷?当然不是。最近我比较系统地看了一下各封建朝代的法律制度,发现即便在专制横行的时代,法律也有智慧和轻松的一面。秦朝以严刑峻法著称,但秦朝法律明确在诉讼中要实现“五善”:“吏有五善:一曰(忠)信敬上,二曰(精)清廉毋谤,三曰举事审当,四曰喜为善行,五曰龚(恭)敬多让。五者毕至,必有大赏。”这可以看作是在苛严之下的一种人文关怀吧。宋代可谓法律制度集大成的朝代,其民间法律生活五彩缤纷,民间好讼成风,官府息讼成术。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之下,有着十分深厚的关怀民生的法律理念和实践。那是一个灾荒频发的年代,就防灾备荒、赈灾赈济包括流民救济形成了一套非常完备和细致的法律制度,细读之下,关怀情节萦绕,思虑详尽周密,总觉得这些制度现在仍可以直接引用。在婚姻家庭方面,法律规定妇女离婚和改嫁视情而具自主权。审判活动中,“长吏躬亲”、“无得于状外求罪”、亲嫌回避、严禁系虐证人、严格限制刑讯逼供以及录问、判决、结案、申诉与复审等都有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不乏智慧和先见的制度安排。
    有人说,这个世界是由理论表述的,并且进一步强调,法律是由法律理论和法律概念构成的体系,我一直对这种说法表示怀疑,如同医学、神学乃植根于人体与心灵的需要,在西方与此二学并列为三个显学之一的法学,其研究对象法律乃是发端和生成于人之行为的需要。很简单的道理,人们在一起交往和共同生活,必须有一套对公共管理和人们相处的有普遍约束力和强制力的规则,这就是法律,这套法律规则最初和终极目的并不是为了让人们套上枷锁,而是为了保证人们生活得更加自由、安宁、健康,并且彼此的权利都能均衡分布从而体现各自的尊严。当然法律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即约束公权力,但这也是为了公众的自由和权利不受权力的侵害。即便以惩罚犯罪为主旨的刑法,其终极目的也不是为惩罚而惩罚,而在于保护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惩罚本身,从总的趋势而言,也是朝着人道主义方向发展的。除刑法之外,基于人民生产生活的需求,一大批民商事法律也将正直善良的秉性表现得淋漓尽致,如《义务教育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护法》、《精神卫生法》、《婚姻法》等等,这些民商事法律对于公众来说,既是一种必需,同时也犹如慈舟般的关怀,把公平正义写进人们生活的内容,让每个人的生存和发展权利都有相应的保障和救济途径。
    在法国思想家卢梭笔下曾有过这么一段话:“任何人都不能摆脱法律的光荣的支配,这是一种有益而温柔的枷锁,最骄傲的头颅也柔顺地带着这种枷锁,因为这些头颅不是为戴任何的其他的枷锁而生成的。”法律的生成乃起因于人们的生活需要,离开生活,法律没有必要。法律是这样介入人类生活的,它理性地约束着人们的行为方式,但却感性温柔地帮助人们寻找幸福的方向,理性和感性之间,是智慧的平衡,人类总在寻求把合理公正以及和谐美好写进法律并使之成为生活主流。有人说,法治是一种生活方式,讲的就是这个意思。让我们发现并接受,同时以热爱的方式来充实法律内在的智慧和外在的秀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