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变律师个人所得税征收的通知 2012-04-20 关于改变律师个人所得税征收的通知 各位律师: 接地税局通知,深圳市律师事务所律师个人所得税将改为查账征收,时间从2012年4月1日起,这一改变关系到每个律师的切身利益,详情请登录律协有关网页:http://www.szlawyers.com/Outlook/news_view.aspx?lmid=171&newsid=142399,着重注意查阅报道下面的附件。华商律师所财务 列表 上一篇 华商律师所黄智勇律师做客卓越法律人讲堂 华商律师所IPO业务交流活动简讯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