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助力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成功发行
2021-01-15
近日,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力永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成功发行,华商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本项目由华商所合伙人律师倪小燕、专职律师王迪、实习律师王素娜等人具体承办。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15,725,922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本次发行价格33.1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20,999,795.86元。
金力永磁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其中年产3000吨新能源汽车及3C领域高端磁材项目将丰富公司钕铁硼产品种类及规格,满足下游不同客户的需求,推动公司收入的持续增长,实现新能源汽车、3C消费类电子领域产品产能的提升;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以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和技术更新所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为公司未来经营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从而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基础。
(作者:倪小燕,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为企业改制及上市(境内及境外)、并购重组、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