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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助力玉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12亿元公司债券

2019-08-09
    2019年8月9日,2019年第二期玉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19玉山控股债02”)成功发行。本期债券公开发行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9年1月18日出具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省玉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19〕2号)文件批准,同意玉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12亿元。其中,2019年第一期玉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19玉山控股债01”)于2019年4月22日公开发行。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在本项目中担任发行人专项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并协助公司债券发行中的各项法律工作,为发行人提供解决方案和法律意见。该项目由华商所执行合伙人律师张燃,专职律师周洁枝、李岳峰,实习律师王威等团队成员具体承办。
    玉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由玉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为7.15亿元。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债券信用级别为AA+。玉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券所筹资金3.7亿元用于玉山县漏底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1亿元用于玉山县怀玉乡旅游小城镇建设工程项目,3.2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