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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助力创新投成功发行国内首单创投类私募债券

2014-09-15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于2014年7月、2014年8月在中国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2014年度第一期和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这是国内第一单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创投类企业私募债券。华商所作为其专项法律顾问,为其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了全面法律服务。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我国创投行业的领军企业,本次公司向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分别注册了总额度共计20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其中第一期发行规模为5亿元,由中信银行承销,第二期为2亿元,由建设银行承销,这是该公司在债券市场融资的一次成功尝试,也是自《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出台鼓励创投发债后,为创投类债券市场的兴起打开了先河。
    华商所由合伙人律师王寿群、欧阳方亮以及吴波等律师组成的专业团队为本次发行提供了专项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