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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环境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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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团队

为响应国家“十五五”规划关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战略部署,深度融入“双碳”(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华商律师事务所整合原能源与环境专业委员会、双碳专业委员会(筹)核心资源,重组“华商全国能源与环境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为促进本委员会的专业发展,现以“全周期服务、场景化覆盖、标准化输出”为核心理念,聚焦能源转型、环境合规、碳管理、绿色金融及国际规则应对等五大领域,整合原两专业委在新能源、传统能源、环境保护、碳市场、ESG合规、碳金融等领域的优势资源,构建覆盖政府、园区、高排放企业、金融机构、出口企业等多元主体的全链条法律服务体系,助力客户在绿色低碳转型中实现合规经营与价值提升,打造国内领先的“能源-环境-双碳”一体化法律服务品牌。

服务领域

本委员会立足国家“十五五”规划关于“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的政策导向,结合《能源法》《环境保护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等政策要求,确定以下六大核心发展方向:

(一)能源结构转型法律服务

围绕“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目标,覆盖新能源(光伏、风电、氢能、储能等)开发、传统能源(火电、水电)绿色改造、新型电力系统(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等全链条,提供“能-碳-法”一体化服务。

(二)环境与碳合规管理

聚焦企业环境合规(ESG披露、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与碳合规(碳盘查、配额履约、碳资产经营),构建“环境+碳”双维度合规体系,助力企业从“被动应对监管”向“主动经营环境/碳资产”转型。

(三)碳市场与碳金融创新

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ETS)为核心,覆盖强制碳市场(配额交易)、自愿碳市场(CCER、自愿减排量等)及碳金融衍生品(碳质押、碳信托),提供全生命周期碳资产开发、交易及融资服务。

(四)绿色金融与投融资支持

服务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碳基金等金融产品设计与合规审查,推动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领域倾斜,防范“洗绿”“漂绿”风险,助力金融机构与企业实现绿色投融资目标。

(五)国际绿色规则应对

针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企业可持续尽职调查指令》(CSDDDCSDDD,或CS3D)等国际规则,提供碳足迹核算、供应链碳成本重构、跨境争议解决等服务,支持企业参与全球绿色贸易竞争。

(六)环境诉讼法律服务

聚焦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大类,围绕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认定、环境损害修复与赔偿、污染受害人权利救济、环境信息公开保障、环境行政处罚争议解决等核心问题,提供诉前咨询(包括案件可行性分析、诉请设计)、证据收集(如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证明、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协助)、诉讼代理(一审、二审、再审及执行阶段)、专家论证(环境科学与法律适用的交叉问题)、后续执行(如生态修复工程监督、赔偿款落实)全流程法律服务。助力追究环境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保障污染受害人合法权益,推动环境公共利益司法保护。

一、主要法律服务产品目录

本委员会整合原能源与环境委员会、双碳专业委员会(筹)优势产品,结合市场需求与行业实践,形成“5大核心领域+1项专项产品”的服务矩阵,具体如下:

(一)能源结构转型法律服务

1.新能源项目“能-碳-法”全周期服务

覆盖场景:光伏/风电/氢能/储能等新能源项目的规划、开发、建设、运营及退役回收。

服务内容:

项目前期:资源获取合规(用地、环评、能评)、碳减排量核算(CCER开发潜力评估)、绿电绿证衔接方案设计;

建设阶段:EPC合同审查、碳收益分配机制(如“绿证+CCER”复合收益模式)、碳金融工具嵌入(碳质押融资);

运营阶段:发电数据合规管理、碳资产动态监测、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绿电交易、辅助服务)合规;

退役阶段:设备回收合规(循环经济要求)、碳足迹全生命周期评估。

2.传统能源企业绿色转型法律支持

覆盖场景:火电、水电、城市燃气等传统能源企业的节能改造、产能置换、碳达峰路径设计。

服务内容:

转型规划:碳达峰时间表与路线图设计(结合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节能技改(余热余压利用)合规审查;

碳管理:内部碳核算体系搭建(适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配额盈缺动态管理;

配套支持:转型补贴申请(如节能改造财政奖励)、员工安置合规(《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

3.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专项服务

覆盖场景:源网荷储一体化、智能微电网、特高压输电等新型电力系统项目。

服务内容:

项目合规:电网接入标准(《电力安全生产条例》)、储能设施安全(《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数据共享(电力数据安全);

交易机制: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虚拟电厂参与辅助服务合规;

碳协同:系统整体碳强度核算、绿电消费比例(《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达标方案。

(二)环境与碳合规管理

4.企业“环境+碳”双合规体系建设

覆盖场景:高耗能(钢铁、建材、化工)、高排放(发电、航空)企业及上市公司的环境与碳合规管理。

服务内容:

环境合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促进法》)、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环境信息披露(《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

碳合规:碳盘查(ISO14064)、碳预算管理、配额履约方案(内部减排+市场交易)、碳数据MRV(监测、报告、核查)制度;

协同机制:环境与碳数据联动平台搭建(防范“数据孤岛”风险)、双合规考核体系设计(纳入企业KPI)。

5.零碳园区全过程法律服务

覆盖场景:政府/园区管委会主导的零碳园区规划、建设及运营。

服务内容:

规划阶段:碳达峰路径设计(结合《园区循环化改造行动方案》)、项目准入碳门槛(单位产值碳强度标准);

建设阶段:绿色基础设施合规(可再生能源占比、节能建筑标准)、低碳技术引进(如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

运营阶段:园区碳账户管理(企业碳数据归集)、碳普惠机制设计(个人/企业减碳激励)、碳中和认证(核查机构对接);

争议解决:园区企业间碳纠纷(如碳配额分配异议)、第三方服务机构履约争议。

6.环境权益资产开发与运营

覆盖场景:碳资产(CCER、蓝碳)、绿电(证)、用能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的开发、交易及融资。

服务内容:

碳资产开发:项目筛选(额外性论证)、PDD(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审定核查协调(对接第三方机构)、权属结构设计(业主/投资人/政府收益分配);

绿电(证)交易:绿电消费凭证合规(《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交易管理办法》)、绿证与碳减排量衔接(避免重复计算);

融资支持:环境权益质押(碳资产、绿证)、收益权转让(如CCER未来收益权)、结构化产品设计(“碳资产+项目收益”ABS)。

(三)碳市场与碳金融创新

7.碳排放权交易全流程服务

覆盖场景:控排企业(发电、石化等)参与全国碳市场的配额管理、交易及履约。

服务内容:

配额管理:初始分配异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动态调整(行业基准线变化应对)、跨年度结转合规;

交易支持:碳配额(CEA)/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结构设计(即期/远期/回购)、合同审查(风险条款如“价格波动调整”)、跨境交易合规(外汇管理、税收);

履约保障:履约缺口测算(碳价波动影响)、替代方案(购买CCER、内部减排)、行政处罚风险防范(虚报数据法律责任)。

8.碳金融产品创新与合规

覆盖场景:金融机构(银行、基金)开发碳质押、碳信托、碳结构性存款等碳金融产品。

服务内容:

产品设计:碳资产作为质押物的法律属性确认(《民法典》担保规则)、碳金融衍生品(碳期货)交易结构合法性审查;

合规支持:绿色项目认定(《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资金用途监管(防范“洗绿”)、信息披露(碳金融产品ESG报告);

风险控制:碳价波动对质押品价值的影响评估、碳资产处置(如违约后碳配额过户)流程设计。

(四)绿色金融与投融资支持

9.绿色投融资项目专项服务

覆盖场景:新能源、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的股权/债权融资及并购。

服务内容:

融资结构设计:绿色信贷(《绿色信贷指引》)、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可持续发展挂钩债)、绿色基金(ESG主题基金);

尽职调查:标的企业环境合规(环评手续、排污许可)、碳资产(配额/CCER)权属、未来碳成本(如CBAM影响);

交易文件:对赌条款(碳减排目标达成)、估值调整(碳资产价值纳入评估)、退出机制(碳收益分配)。

10.金融机构绿色转型合规支持

覆盖场景: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业务拓展与合规管理。

服务内容:

制度建设:绿色金融业务指引(《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洗绿”风险防控机制;

产品创新:碳保险(巨灾碳风险、碳资产损失险)、ESG评级服务(对接第三方机构);

监管应对:绿色金融统计(《绿色金融统计制度》)、信息披露(《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

(五)国际绿色规则应对

11.国际碳壁垒应对专项服务

覆盖场景:出口欧盟、美国等地区的高碳产品(钢铁、铝、水泥)企业应对CBAM、CSDDD等规则。

服务内容:

影响评估:产品隐含碳核算(符合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实施细则》)、碳成本测算(碳关税+供应链调整成本);

合规改造:供应链碳数据收集(覆盖上下游企业)、绿电使用比例提升(降低产品碳强度)、低碳技术引进(如电炉炼钢);

争议解决:碳关税行政复议(向欧盟海关申诉)、国际贸易争端(WTO规则下的合规抗辩)。

12.跨境绿色项目法律支持

覆盖场景:中资企业参与境外新能源(如东南亚光伏)、碳汇(如非洲林业碳汇)项目投资。

服务内容:

前期尽调:东道国环境法规(如环保审批、土地权属)、碳市场规则(如欧盟ETS覆盖范围)、政治风险(征收、汇兑限制);

交易结构:合资公司设立(股权比例、分红机制)、碳资产权属(项目地与中国法律冲突解决);

运营合规:当地劳工保护(《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碳数据披露(符合国际标准如GHG Protocol)。

二、环境诉讼法律服务专项产品

13.环境公益诉讼代理服务

覆盖场景:检察机关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第五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社会组织针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如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非法处置等案件)。

服务内容:

诉前阶段:协助检察机关/社会组织开展案件线索评估(结合社会组织起诉条件)、证据固定(如环境监测数据调取、污染现场公证)、诉请设计(重点围绕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服务功能损失赔偿、停止侵害行为等);

诉讼阶段:代理参与庭审(就环境损害的关联性、修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法律意见)、针对被告抗辩(如“无过错”“因果关系不成立”)进行针对性反驳;

执行阶段:监督生效判决履行(如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进度、修复效果评估),确保环境公共利益得到实质救济。

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二十五条。

14.环境民事侵权诉讼代理服务

覆盖场景:污染受害群体/个人因大气、水、土壤、噪声等污染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提起的侵权诉讼(如化工厂废气致周边居民健康损害、养殖场污水致农田减产),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如企业违法排污致河流生态破坏)。

服务内容:

诉前阶段:协助受害人收集证据(如污染行为的时间、地点、方式,损害结果的医疗记录、财产损失清单,因果关系的初步证明材料)、评估损害赔偿金额(结合环境损害鉴定报告);

诉讼阶段:代理提起诉讼(明确侵权责任认定要点:污染行为的违法性、损害结果的存在、因果关系的成立、行为人无免责事由)、参与举证质证(针对被告“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等抗辩进行回应)、主张损害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生态修复费用)及恢复原状;

执行阶段:跟进判决履行(如赔偿款的支付、污染场地的修复),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实现。

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侵权责任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相关规定。

15.环境行政诉讼代理服务

覆盖场景:企业或个人因不服环境行政许可(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政强制(如查封扣押污染设施)、行政处罚(如超标排放罚款)、环境信息公开(如申请政府公开企业排污数据被拒绝)等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

服务内容:

诉前阶段:分析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如行政许可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行政处罚是否遵循法定程序)、协助收集证据(如行政决定书、申请材料、沟通记录);

诉讼阶段:代理提起诉讼(明确诉请:撤销行政行为、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等)、参与庭审(就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合法性进行辩论);

执行阶段:监督行政机关履行生效判决(如撤销错误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开环境信息)。

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相关规定。

三、服务对象覆盖

本委员会通过场景化、定制化服务,精准对接以下市场主体需求:

(一)政府/园区

提供区域碳达峰规划设计、零碳园区政策制定、重大环境决策合规审查(如新能源项目准入)、绿色产业引导(碳金融政策)等服务,助力政府提升低碳转型统筹能力。

(二)高排放企业(发电、钢铁、化工等)

聚焦碳合规体检、转型路径设计、碳资产管理,推动企业从“高碳”向“低碳”“零碳”转型,降低碳成本(配额购买+碳关税)。

(三)新能源企业(光伏、风电、储能等)

围绕“能-碳-法”一体化服务,提升项目碳收益(CCER、绿证)与绿色价值(ESG评级),增强投资吸引力。

(四)金融机构(银行、基金、保险)

支持绿色信贷、碳金融产品设计及合规审查,拓展绿色金融业务,防范“洗绿”风险,提升ESG表现。

(五)出口企业(钢铁、铝、建材等)

应对国际碳壁垒(CBAM、CSDDD),提供碳足迹核算、供应链调整、跨境争议解决服务,保障国际竞争力。

(六)环境保护社会组织/公益组织、受污染损害影响公众

为检察机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第五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社会组织提供环境公益诉讼代理服务,助力维护环境公共利益;为受污染损害的群体或个人提供环境民事侵权诉讼代理,保障其合法权益;为不服环境行政行为的主体提供行政诉讼代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华商全国能源与环境专业委员会将以国家“双碳”战略为指引,以客户需求为核心,通过整合能源、环境、双碳及环境诉讼领域的专业资源,打造“全周期、场景化、标准化”的法律服务体系。本委员会在环境诉讼领域具备深厚的司法实践经验与专业能力,能够为检察机关、社会组织、污染受害人及行政相对人提供全流程诉讼服务,助力追究环境违法行为责任、保障生态环境修复、维护公众合法权益与环境公共利益。我们将持续推动华商律师事务所在能源环境领域的行业影响力与市场竞争力迈上新台阶,助力客户在绿色低碳转型中实现合规经营与价值提升。

管理团队

顾问:傅曦林

主任:谢银河

执行主任:李斌(秦皇岛)

副主任:何广远、周立新(香港)

秘书长:林海燕(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