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莫基君
教育背景
- 广西大学法学院经济法
职业履历
- 1998.10-2004.03 原贵港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科员、贵港市国土资源局覃塘分局局长
2004.03-2008.05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员
2008.05-2013.09 原贵港市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贵港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职律师办公室主任
2013.09-2014.11 桂平市法制办公室主任、桂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2014.11-2017.07 广西桂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
2017.07-2019.07 广西基君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党支部书记
2019.08-2022.10 广西桂庭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党支部书记
2022.11-2023.4 华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2023.4—至今 华商(南宁)律师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党支部书记
专业领域
不良资产、城市更新与棚改、区块链法律、合规、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公司运营与治理、政府法律顾问、涉外法律、刑事法律、破产重整清算法律、仲裁与调解、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地方立法。
代表性项目
1、铁牛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破产处置案件、腾骏汽车项目遗留问题处置中,为贵港市人民政府、贵港市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柳银壹号基金提供包括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提出破产重整方案、提起诉讼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申请强制执行等在内的法律服务;
2、贵港饲料公司破产案件中,接受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贵港饲料公司破产管理人,全权负责贵港饲料公司破产处置工作;
3、就广西贵港市恒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亿诚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投资广西雅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位于五里镇汇霖商贸小区的项目事宜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4、就广西贵港市骏港置业有限公司前期合同(以贵港市石龙综合场为主体签订的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及其履行情况进行审核、整理,并对合同存在的重大风险及瑕疵提出法律建议等专项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5、接受广西贵港市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针对其收购广西西江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6、原告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唐晖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大唐世家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本诉标的额约9700万元,反诉标的额6500万元)担任被告代理人,经过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得本诉少付工程款,反诉请求部分支持判决,为当事人挽回几千万元的经济损失;
7、上诉人陈某某与被上诉人桂平市人民政府招待所承包合同纠纷二审案(审理法院: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被上诉人桂平市人民政府招待所的代理人,经过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得维持原判决,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为当事人挽回几千万元的经济损失;
8、原告广西龙光贵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土地赔偿纠纷案(审理法院:桂平市人民法院),担任原告的代理人,经过努力,被告自愿赔偿全部诉讼请求的款项,原告撤诉,为当事人争取实现诉讼目的;
9、申请人贵港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建设使用权合作开发建设合同纠纷仲裁案(审理机构:贵港仲裁委员会),经过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得支持全部仲裁请求的结果,为当事人追回上千万元的投资款及利息请求;
10、原告贵港市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贵港市某木业有限公司、冯某某、林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审理法院: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经过努力,为当事人追回了高达八百多万的代偿款及其所产生的利息;
11、原告南宁某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某贸易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审理法院:港南区人民法院),担任原告代理人,经过努力,被告应向原告偿还代持款及利息三百多万,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实现了诉讼目的;
12、卓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造成被害人一死一伤,为其辩护获轻判,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贵港饲料公司破产案件中,接受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贵港饲料公司破产管理人,全权负责贵港饲料公司破产处置工作;
3、就广西贵港市恒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亿诚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投资广西雅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位于五里镇汇霖商贸小区的项目事宜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4、就广西贵港市骏港置业有限公司前期合同(以贵港市石龙综合场为主体签订的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及其履行情况进行审核、整理,并对合同存在的重大风险及瑕疵提出法律建议等专项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5、接受广西贵港市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针对其收购广西西江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6、原告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唐晖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大唐世家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本诉标的额约9700万元,反诉标的额6500万元)担任被告代理人,经过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得本诉少付工程款,反诉请求部分支持判决,为当事人挽回几千万元的经济损失;
7、上诉人陈某某与被上诉人桂平市人民政府招待所承包合同纠纷二审案(审理法院: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被上诉人桂平市人民政府招待所的代理人,经过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得维持原判决,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为当事人挽回几千万元的经济损失;
8、原告广西龙光贵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土地赔偿纠纷案(审理法院:桂平市人民法院),担任原告的代理人,经过努力,被告自愿赔偿全部诉讼请求的款项,原告撤诉,为当事人争取实现诉讼目的;
9、申请人贵港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建设使用权合作开发建设合同纠纷仲裁案(审理机构:贵港仲裁委员会),经过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得支持全部仲裁请求的结果,为当事人追回上千万元的投资款及利息请求;
10、原告贵港市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贵港市某木业有限公司、冯某某、林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审理法院: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经过努力,为当事人追回了高达八百多万的代偿款及其所产生的利息;
11、原告南宁某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某贸易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审理法院:港南区人民法院),担任原告代理人,经过努力,被告应向原告偿还代持款及利息三百多万,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实现了诉讼目的;
12、卓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造成被害人一死一伤,为其辩护获轻判,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参与/组织过的活动
1、牵头组织起草了两部地方性立法项目:《贵港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条例(草案)》、《贵港市桂平西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草案)》,其中《贵港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已获得自治区人大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实施,《贵港市桂平西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草案)》已进入到贵港市人大立法审查;
2、2017年,本人负责牵头组建“企业家、公职人员刑事法律风险”宣讲团,对企业家、公职人员进行公益培训宣讲,提高了企业家及公职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3、2020年7月-12月,本人负责牵头组建“民法典专题”宣讲团,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大众深入学习民法典进行宣讲,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更高水平建设“平安贵港”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4、受邀为广西建宁水务集团、贵港市政协、桂平市人民政府、贵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贵港市住建局、贵港市金融办、贵港市自然资源局、贵港市生态环境局、贵港市教育局、贵港市金融办公室、贵港市生态环境局、贵港市水利局、中国工商银行贵港分行、平南农村信用合作社、贵港市小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贵港市西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贵港市龙光贵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贵港市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市舟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市北帝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广西华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近几十家单位进行《施工单位设备租赁、建材买卖纠纷裁判思路与合规管理指南》、《施工合同风险防范》、《工程建筑领域国企高管人员履职行为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及企业家的涉税刑事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范》、《企业及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范》、《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刑事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范》、《民法典对生活、企业经营带来的变化》等课程培训,好评如潮。
2、2017年,本人负责牵头组建“企业家、公职人员刑事法律风险”宣讲团,对企业家、公职人员进行公益培训宣讲,提高了企业家及公职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3、2020年7月-12月,本人负责牵头组建“民法典专题”宣讲团,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大众深入学习民法典进行宣讲,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更高水平建设“平安贵港”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4、受邀为广西建宁水务集团、贵港市政协、桂平市人民政府、贵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贵港市住建局、贵港市金融办、贵港市自然资源局、贵港市生态环境局、贵港市教育局、贵港市金融办公室、贵港市生态环境局、贵港市水利局、中国工商银行贵港分行、平南农村信用合作社、贵港市小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贵港市西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贵港市龙光贵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贵港市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市舟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市北帝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广西华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近几十家单位进行《施工单位设备租赁、建材买卖纠纷裁判思路与合规管理指南》、《施工合同风险防范》、《工程建筑领域国企高管人员履职行为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及企业家的涉税刑事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范》、《企业及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范》、《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刑事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范》、《民法典对生活、企业经营带来的变化》等课程培训,好评如潮。
课题/政策研究
合著《常见职务犯罪定罪量刑与办案精要》(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发行);
编写《施工企业设备租赁、建材买卖纠纷裁判思路与合规管理指南》
编写《施工企业设备租赁、建材买卖纠纷裁判思路与合规管理指南》
职业资格
法律职业资格证、企业(刑事)合规管理师
荣誉/社会职务
广西大学法学院法律类别(领域)专业硕士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校外实务导师
南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校外实务导师
企业(刑事)合规管理师。
南宁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
南宁、北海、玉林、贵港、来宾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广西商法研究会副会长
上海市广西商会副会长
贵港市平南企业家商会常务副会长
贵港市第五、六届政协委员
贵港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
贵港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
贵港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贵港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贵港市信用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贵港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
贵港警察协会“公安民警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常年法律服务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西贵港市农业投资集团公司原兼职外部董事
广西贵港市农文旅投资集团公司原兼职外部董事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校外实务导师
南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校外实务导师
企业(刑事)合规管理师。
南宁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
南宁、北海、玉林、贵港、来宾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广西商法研究会副会长
上海市广西商会副会长
贵港市平南企业家商会常务副会长
贵港市第五、六届政协委员
贵港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
贵港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
贵港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贵港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贵港市信用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贵港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
贵港警察协会“公安民警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常年法律服务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西贵港市农业投资集团公司原兼职外部董事
广西贵港市农文旅投资集团公司原兼职外部董事
工作语言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