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办公室
单俊嘉
专职律师
13560115040
广州
教育背景
职业履历
专业领域
代表性项目
工作语言
教育背景
  • 广东警官学院 法学学士
职业履历
  • 2021年至今——华商(广州)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
    2016年至2021年——分别在广东众帮律师事务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2014年至2016年——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任合同流程部主任;
    2012年至2014年——广州市花木公司任法务科员;
    2006年至2012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任法官助理
专业领域
刑事法律、企事业单位合规、公司法务
代表性项目
1. 周某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检察院采纳法律意见,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2. 梁某等10名当事人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检察院采纳法律意见,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3. 陈某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检察院采纳法律意见,经两级检察院研究最终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4. 张某犯受贿罪一案,公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表示同意对当事人适用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人民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最终判决当事人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5. 许某犯挪用资金罪一案,人民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决当事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6. 张某等五人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人民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决全案当事人缓刑;
7. 顾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人民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决当事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工作语言
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