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华英
教育背景
- 湖南师范大学民商法学硕士
职业履历
- 2010年至今 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级合伙人/执行合伙人
- 2007年至2010年 江苏飞达集团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
专业领域
不良资产处置与投资(含资产尽调、执行、资产并购与重组、破产清算与重整);重大金融、证券、公司诉讼与仲裁。
代表性项目
唐律师先后在中国电信、江苏飞达集团等大型企业担任财务、法律综合管理岗位,熟悉企业法律、财务、风险控制、内部审计等综合管理事务,全程参与企业IPO项目、外资并购项目。唐华英律师执业以来主要客户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移动、中国宝安、宝安鸿基、迈瑞医疗、思达高科、太平洋证券、汇嘉时代、深圳地铁、中国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江西银行、深圳农商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东方资产、华融资产、信达资产、广州资产、招商平安资产、邦信小贷、五矿小贷、高时小贷等多家上市公司、金融以及类金融机构;唐律师执业以来处理了数百宗诉讼案件,包括证券纠纷、金融纠纷、公司纠纷等重大民商事案件,标的额逾两百亿。
一、诉讼案件业绩:
1.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类型案件:代理东旭蓝天(000040,原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140名股民140宗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系列案、太平洋证券与某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新疆某上市公司与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某证券服务中介机构与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某上市公司及某证券公司与李某某及周某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某股份制银行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应诉案件、宁波某上市公司与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均取得不赔付的佳绩,且上述案件中个案被中世律所联盟双年奖评选为“最佳商事诉讼大奖”、作为经典案例被收入最高院《人民法院案例选》案例集、入选深圳律协典型案例库;
2.票据纠纷类型案件:代理某股份制银行与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多个被告的136件票据追索权纠纷,取得全部胜诉佳绩;
3.合同纠纷类型案件:代理某股份制银行与宝能股权基金合同纠纷案件、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某股份银行多宗各类型金融合同纠纷案件、某银行与客户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与中铁恒丰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中国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等合作合同纠纷仲裁案、深圳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汉京集团有限公司等委托合同纠纷案、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均取得胜诉或不赔付佳绩;
4.其他类型案件:代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客户的侵权(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代理多宗行政诉讼案件、20余宗涉及房产买卖合作产生的一系列纠纷等案件,为相关主体的责任划分贡献法律意义,均取得了胜诉结果。
二、不良资产项目业绩:
1.为某四大AMC公司提供清收、尽职调查、重整投资(包括上市公司重整、大型房地产重组项目等)等法律服务;
2.为多家银行金融机构提供清收法律服务;
3.为其他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所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及委托理财项目等提供法律服务;
4.为私募基金提供清收等综合法律服务;
5.为民营企业重组并购项目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上述代理清收等金额累计逾200亿。
三、常年法律顾问业绩: 唐华英律师曾经或正在为多家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等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服务。
一、诉讼案件业绩:
1.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类型案件:代理东旭蓝天(000040,原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140名股民140宗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系列案、太平洋证券与某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新疆某上市公司与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某证券服务中介机构与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某上市公司及某证券公司与李某某及周某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某股份制银行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应诉案件、宁波某上市公司与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均取得不赔付的佳绩,且上述案件中个案被中世律所联盟双年奖评选为“最佳商事诉讼大奖”、作为经典案例被收入最高院《人民法院案例选》案例集、入选深圳律协典型案例库;
2.票据纠纷类型案件:代理某股份制银行与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多个被告的136件票据追索权纠纷,取得全部胜诉佳绩;
3.合同纠纷类型案件:代理某股份制银行与宝能股权基金合同纠纷案件、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某股份银行多宗各类型金融合同纠纷案件、某银行与客户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与中铁恒丰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中国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等合作合同纠纷仲裁案、深圳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汉京集团有限公司等委托合同纠纷案、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均取得胜诉或不赔付佳绩;
4.其他类型案件:代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客户的侵权(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代理多宗行政诉讼案件、20余宗涉及房产买卖合作产生的一系列纠纷等案件,为相关主体的责任划分贡献法律意义,均取得了胜诉结果。
二、不良资产项目业绩:
1.为某四大AMC公司提供清收、尽职调查、重整投资(包括上市公司重整、大型房地产重组项目等)等法律服务;
2.为多家银行金融机构提供清收法律服务;
3.为其他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所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及委托理财项目等提供法律服务;
4.为私募基金提供清收等综合法律服务;
5.为民营企业重组并购项目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上述代理清收等金额累计逾200亿。
三、常年法律顾问业绩: 唐华英律师曾经或正在为多家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等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服务。
参与/组织过的活动
2022年,唐华英律师牵头组织华商律师事务所与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联合主办“新浪扬帆公益基金华商律师专项公益计划”,向农村偏远地方捐建学校图书室8所,用书籍给孩子们打开更多了解世界的窗户,播种智慧的种子;组织60余名志愿者律师参加该项目普法宣传公益活动,为孩子们传播法律知识;唐律师担任华商律师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带领青年律师为社区民众举办普法活动累计近20场,受众人员近千人;唐律师担任深圳大学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实践导师,为在校学生授课,为学生提供沉浸式的法律实践体验,为法律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做出贡献。
课题/政策研究
1.《证券诉讼实务: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核心》,2022年3月,法律出版社;
2.《中国式“证券集团诉讼”制度立法与实践研究》,2020年7月1日,中国律师网刊载,http://www.acla.org.cn/article/page/detailById/29752;
3.向民建深圳市委提交《关于盘活不良资产中的困境房地产用于公共住房的建议》。
2.《中国式“证券集团诉讼”制度立法与实践研究》,2020年7月1日,中国律师网刊载,http://www.acla.org.cn/article/page/detailById/29752;
3.向民建深圳市委提交《关于盘活不良资产中的困境房地产用于公共住房的建议》。
职业资格
深圳证券交易所 独立董事资格
荣誉/社会职务
ALB中国区域市场法律大奖:2023年度华南华中地区女性律师大奖提名
《商法》杂志:2023年度“The A-List法律精英”奖项之“The Growth Drivers律界精锐”
社会职务:
深圳市不良资产处置协会 专家
深圳市不良资产处置协会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 特聘专家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特邀调解员
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 特邀调解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银行专业委员会 委员
深圳大学法学院 实践导师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实践导师
《商法》杂志:2023年度“The A-List法律精英”奖项之“The Growth Drivers律界精锐”
社会职务:
深圳市不良资产处置协会 专家
深圳市不良资产处置协会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 特聘专家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特邀调解员
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 特邀调解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银行专业委员会 委员
深圳大学法学院 实践导师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实践导师
工作语言
汉语、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