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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文化丨涉外法律服务的新趋势和新作为

2026-10-16

作者丨高树

8月24日,苏州市律师行业政治能力提升暨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在厦门市湖里区委党校举办,华商首席合伙人、主任高树应邀作专题授课。本文根据高树主任的现场实录整理而成。

 

对苏州,我有一种特别的感觉。

 

我是江西人,但对苏州总有一份文化上的亲近。苏州是文脉之乡,山河远阔,人间星河,它不仅仅是人间天堂。所以今天站在这里,与其说是来讲课,不如说是来交流。最好的交流,从来都在同行之间。

 

接到这个邀请之后,我想了想,讲什么?就讲讲华商这些年自己在做的事,尤其是涉外法律服务的构建。华商从一个区域所成为全国所,乃至在全球有一定影响力,这个过程从2018年开始国际布局。当时我卸任深圳律协会长,跟自己说,也该为自己所在的律所去布局了。一个区域所成为全国所,至少需要五到八年;从一个全国所向全球所布局,也至少需要十年。我们把这两步并作了一步走。

 

今天围绕涉外法律服务,我想从三个层面,谈谈我的思考和实践。

 

 

重构之下,延伸法律服务的机遇

 

很多人一听到“涉外法律服务”就觉得高深莫测。其实它没那么复杂——只要主体、客体或行为中有一项涉及境外因素,就是涉外法律服务。理解这一点,首先要破除心理上的神秘感。但破除神秘感,不等于无视差距。

 

先看一组数据。美国法律服务体量约3000亿美金,我们是2000多亿人民币。美国涉外收入占其总量的49%,约1500亿美金来自本土之外,而我国去年全国的涉外收入仅130亿元人民币。天差地别的背后,到底是什么原因?

 

归根结底,是结构的差距。美国为什么能在全球收获这么多法律服务收入?来源于它国内的经济结构,以及它法律服务体系的系统性优势。我们老是说国内涉外法律服务不够强,本质上是因为我们国内本地化法律服务水平还不够强。没有高度的本土化,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化。这也是我坚持多年的认知。

 

但差距的另一面,是机会。

 

当前世界格局正在重构。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公法和私法之间的边界也在不断变化,民法典里也出现了带有公法色彩的条款就是最好的例子。规则在变,边界在移,这恰恰给中国律师带来了机会。30年前,谁能想到事务律师和大律师能在同一家律所一起工作?按照英国法的传统,这根本不敢想象。今天,在华商,已有100多位香港律师,其中有30多位大律师、70多位事务律师。他们可在粤港澳大湾区9个城市执业。过去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今天成了日常。

 

当世界规则被重新定义,法律服务的边界也在不断拓展。对于中国律师来说,机会不是等来的,而是要在这场深刻变革中主动找到自己的位置。

 

 

融合之中,合作出海成为新的模式

 

看清楚了机会,接下来是怎么做。

 

华商从2018年开始布局规模化与全球化。这条路并不好走。熟悉历史的人都知道,中国历史上由南向北推进,成功者寥寥。过去30多年里,华商至少有不下50次机会成为上海或北京律所的分所。当时身边不少人在决策时都很痛苦。

 

但我始终坚信,在深圳这么一个充满活力的地方,一定能做出一个全国性,乃至全球性律所的总部。

 

这条路,我们走通了。

 

如今华商在ALB China中国最大30家律所榜单中稳定在前10位。上海分所不到2年就突破了130人,乌鲁木齐分所也是当地最大律所,苏州分所有望突破百人。截至9月中,华商拥有分支机构81家,其中境外22家,专业人员4000余名。

 

真正把规模做起来,靠的从来不是扩张的冲动,而是沉下心、扎下根的定力。我们的理念很简单:没有侵略性,不咄咄逼人,也不强行让人接受什么。就像我写的诗,很多人觉得读着舒服,大概也是因为不具攻击性。

 

到苏州开分所时我说过,首先要深度融入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建设和法治进程,跟上当地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步伐。我们得先成为苏州的一部分,然后才能谈华商在苏州真正扎根、与苏州共同成长。我始终相信,根扎得越深,才能走得越远、飞得越高。

 

沿着这个逻辑,一家律所单打独斗远远不够,合作出海才是更有效的路径。但合作不能停在口号上,我们做了三件事:一是搭平台。前年我提议上海、深圳、香港三地共同举办“沪深港国际法律服务论坛”,每年一届。去年论坛的主题我定的就是“合作出海”。二是实体联营。华商与英国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的联营办公室已正式获批成立,现在运行不错。三是育人才。长期跟海外律师打交道让我深知,我们要培养一批真正能在海外立得住脚、能让企业家信赖、能切实解决问题的涉外律师,并建立属于自己的专业网络。

 

合作出海,不是简单借船,而是借合作扎下自己的根。体系建设要真正沉淀下来,靠的不是单点突破,而是制度、文化和人之间的相互滋养。我们搭平台、联营实体、育人才,本质上就是在做这件事。

 

同时,涉外法律服务还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帮企业创造价值,二是让专业获得体面回报。

 

我曾帮一位企业家避免了10亿元损失——当时我提醒了他一句,因为存在地缘政治风险,他听我的话最终没有把这笔钱付出去。当时如果付出去就打水漂了,这省下来的,就是实实在在的价值。他至今见了我仍心存感激。反过来想,如果一位律师在海外自身尚且漂泊困顿、生活无着,企业家又怎能放心把重要事务托付给他?律师先要有体面的执业根基,才能赢得客户真正的信任。

 

融合与合作,正是让中国涉外法律服务既成就客户,也成就自身的有效路径。

 

 

追本溯源,大于法律服务的引领和保障

 

平台搭起来了,联营做起来了,人也在培养。但这一切的根本是什么?

 

我始终相信,真正的国际化,需要经历一场认知的革命。规模的边界,说到底就是认知的边界:认知到了,规模才能水到渠成;认知没到,即便强行铺开,也不过是沙上建塔,终将坍塌。

 

元代张养浩《登泰山》有句:“向来井处方知隘,今后巢居亦觉宽。”说的正是这个道理——困住人的往往不是能力,而是眼界。做涉外法律服务,最怕的不是能力不够,而是眼界不到。

 

行业里有一些现象值得深思。有的律所为要不要开分所,争论了十几年。可即便十几年后再来,也未必能成功。做任何事情,都要先实现认知的转变。20多年前在深圳买写字楼时,有合伙人问:以后产权怎么办?我们不干了怎么办?我说:既然有能力花2000万买楼,就有能力解决后续任何问题。我们很多人容易在起步阶段,就担心成熟阶段才该担心的事。我们有时也会陷入认知的误区,自己还没打开视野,就容易对别人的探索心存疑虑。

 

但认知的转变,最终不是为了扩张,而是为了回归法律服务的初心——引领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这种引领和保障,在国内如此,在国际上更应如此。法律的价值不仅在于事后救济,更在于事前引领和过程保障。无论业务延伸到哪里,无论合作模式如何创新,法律服务的根本始终是引领和保障。

 

引领和保障,始终大于规模与扩张。国际化不是把律所铺到多远,而是把法律服务的初心带向多远。华商要做的,不是简单地走出去,而是带着引领和保障的初心走出去,让每一步都扎在根上,让每一次延伸都回到法律服务的本分。这才是我们要的国际化。

 

我本人在司法行政机关干过,在行业协会待过,当过律所主任,也下海经受过市场经济浪潮的洗礼。但说到底,我们都还是书生。北宋江西修水人黄庭坚有句诗:“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像我们这种人,其实不太适合在江湖厮杀,因为骨子里是书生,心中也始终揣着一份书生意气。但书生也有书生的力量。书生未必能攻城略地,却能守住底线;书生未必长于纵横捭阖,却懂得追本溯源。

 

无论走多远,无论布局多少家境外分所,我们始终记得: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真实的人生,每一条规则之下都是对公平的期待。涉外法律服务要有新作为,归根结底,仍要追本溯源,以引领和保障为根本,在国际舞台上展现中国律师的担当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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