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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举行《物业管理法律服务》专题讲座

2019-09-04
    日前,在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通过经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并于9月3日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在此背景下,9月4日下午,华商律师事务所吴桐律师举办了一场关于物业管理法律服务的专题讲座。讲座上,吴桐律师在对《条例》修订内容解析的基础上,从物业管理行业简介及物业管理法律实务、律师服务三个维度进行了分享。
 
     
 
    修订后的《条例》相较于现行《条例》改动较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明晰物业共有产权问题、强化政府职能、资金自管强化业主自治职能、业主委员会权力扩大。讲座上,吴桐律师就《条例》修订的背景及主要修订内容进行分享与交流,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条例》修订给律师服务带来的契机,包括政府职能深化使得政府法律服务需求增多,业主自治强化、专业程度要求更高带来的业主委员会等小区组织专业服务需求,并站在深圳市小产权房背景下分析了小产权房物业管理法律服务市场,小产权房物业管理立法空白但纠纷日益凸显的特点逐渐衍生相关法律服务需求。
 
   
 
     此外,吴桐律师还结合自身从事物业管理法律服务的实务经验,围绕目前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热点及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并分享了有关处理经验。以车位纠纷为例,在车位固定与家庭用车激增的情况下,车位供需矛盾日益明显,且因此引发的有关矛盾纠纷也呈现逐渐上升趋势,对此,吴桐律师结合自身处理过的停车位纠纷,指出因《条例》等法律法规无法事无巨细规定物业管理的每一具体事务,且物业管理实施业主自治、政府监管与专业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其中“业主自治”是第一位,故在处理该类矛盾纠纷时,也重在指导小区设立自己的管理规则,也即适用于该小区范围内的“内法”,有关规则如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即对全体业主均具有约束力。
   在提问互动环节中,在场律师踊跃发言,就各自在实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提问并展开讨论,吴桐律师针对不同的情况,一一进行了解答,获得了与会同仁的一致好评。讲座过后,部分律师提出了物业服务企业更换与交接问题该如何处理,吴桐律师及其团队律师与其进行了进一步交流与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