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刚
教育背景
- 北华大学 法学学士
职业履历
- 2008年12月至2017年09月 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2017年09月至2023年03月 吉林泽冕律师事务所 主任
2023年03月至今 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刑事控告
代表性项目
无罪案例
·公安部督办“长春首座地下冰毒加工厂”案,涉案麻黄碱1000公斤,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撤诉,被告人孟某某被无罪释放。
·涉嫌诈骗800余万元的被告人初某,经有效辩护,在羁押675天后,获法院无罪判决,得以释放。
·涉嫌侵吞、挪用公款2000余万元的孙某某,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并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孙某某无罪。
·长春市某区某局长姚某某涉嫌滥用职权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姚某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汤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侦查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作出撤销案件决定,汤某某重获自由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江某某涉嫌诈骗某集团公司一百余万元一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两次对江某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江某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何某因在境外涉嫌洗钱犯罪被我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辩护人介入后,检察机关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何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而释放,何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刘某涉嫌“案值数千万元沉香投资案”被刑事拘留,辩护人介入后,检察机关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刘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而释放,刘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浙商李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刑事拘留,辩护人介入后,检察机关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李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而释放,李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李某某涉嫌使用虚假车辆合格证抵押借款涉嫌诈骗数百万元,辩护人介入后,检察机关先后两次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李某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而释放,李某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影响案件
·轰动全国的长春304盗车杀婴案,作为被害人近亲属的诉讼代理人,两审终审判决被告人周某军死刑。
·中纪委督办吉林省部级央企高管以受贿罪被立案侦查,涉案受贿数千万元,经辩护审判机关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此后因涉及新证据,经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机关采纳辩护人辩护意见,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历任我省某地级市市委常委涉嫌贪污一案,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积极开展辩护工作,审判机关判处被告人缓刑。
·原吉林省某正厅级干部因涉嫌受贿罪被调查,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积极开展辩护工作,被告人重获较轻刑罚。
·美国公民“劳伦斯”故意伤害案。
·巴布亚新几内亚公民“尹安”涉嫌寻衅滋事案
·公安部督办“长春首座地下冰毒加工厂”案,涉案麻黄碱1000公斤,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撤诉,被告人孟某某被无罪释放。
·涉嫌诈骗800余万元的被告人初某,经有效辩护,在羁押675天后,获法院无罪判决,得以释放。
·涉嫌侵吞、挪用公款2000余万元的孙某某,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并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孙某某无罪。
·长春市某区某局长姚某某涉嫌滥用职权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姚某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汤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侦查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作出撤销案件决定,汤某某重获自由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江某某涉嫌诈骗某集团公司一百余万元一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两次对江某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江某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何某因在境外涉嫌洗钱犯罪被我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辩护人介入后,检察机关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何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而释放,何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刘某涉嫌“案值数千万元沉香投资案”被刑事拘留,辩护人介入后,检察机关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刘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而释放,刘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浙商李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刑事拘留,辩护人介入后,检察机关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李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而释放,李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李某某涉嫌使用虚假车辆合格证抵押借款涉嫌诈骗数百万元,辩护人介入后,检察机关先后两次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李某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而释放,李某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影响案件
·轰动全国的长春304盗车杀婴案,作为被害人近亲属的诉讼代理人,两审终审判决被告人周某军死刑。
·中纪委督办吉林省部级央企高管以受贿罪被立案侦查,涉案受贿数千万元,经辩护审判机关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此后因涉及新证据,经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机关采纳辩护人辩护意见,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历任我省某地级市市委常委涉嫌贪污一案,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积极开展辩护工作,审判机关判处被告人缓刑。
·原吉林省某正厅级干部因涉嫌受贿罪被调查,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积极开展辩护工作,被告人重获较轻刑罚。
·美国公民“劳伦斯”故意伤害案。
·巴布亚新几内亚公民“尹安”涉嫌寻衅滋事案
职业资格
律师执业资格证
荣誉/社会职务
吉林省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 常务理事
吉林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长春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长春地区看守所特约监督员
吉林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长春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长春地区看守所特约监督员
工作语言
中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