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办公室
刘越
高级合伙人
职业履历
专业领域
代表性项目
课题/政策研究
荣誉/社会职务
工作语言
职业履历
  • 1994年7月-2005年11月,就职于湖南某中级人民法院,担任民商事审判;
    2005年12月-2014年3月,就职于深圳某区人民法院,担任刑事审判;
    2014年4月-2016年12月,就职于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
    2017年1月至今,就职于华商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及刑事非诉
代表性项目
诉讼类 :
1.深圳某国有房地产公司张某重大受贿案,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深圳某村董事长张某某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涉案金额1500余万,认定仅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3.深圳市某电子公司、王某走私普通货物罪案,指控逃税金额300余万,认定140余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4.深圳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涉嫌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数千万,审查批捕阶段认定属于正常合同纠纷,不构成犯罪,未予批捕 。
5.付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涉案金额152万余元,公诉机关认定证据不足,决定不予起诉。
6.贺某某、李某某诈骗罪案,涉案金额320余万,认定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
7.夏某被指控套路贷之诈骗罪,涉案金额880余万,认定构成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8.蔡某某涉嫌强奸罪案,法定刑三年以上,审查起诉阶段认定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9.李某某非法买卖易制毒物品罪案,指控涉案数量900余公斤,认定100公斤左右,建议量刑八至九年,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10.谢某被指控非法吸存罪及集资诈骗罪,涉案金额分别为1.5亿及0.95亿,认定指控犯罪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11.曾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涉案金额3400余万,建议量刑三年,一审单处罚金5万元。
12.小牛集团总监席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90多亿元,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13.广东某系列资产公司多名高管涉嫌非法从事期货交易,涉案资金12亿余元。一审两人获缓刑,两人二审改判,三人从轻处罚判处二年至三年有期徒刑

非诉讼类:
1.深圳市XX船舶有限公司走私废物罪案,经刑事合规整改,评估审查和公开听证,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判处缓刑,公司免于刑事处罚。 
2.深圳市XXX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经刑事合规整改,通过评估审查和公开听证,对公司及责任人做出不起诉决定。
3.惠州市XXX材料有限公司涉嫌对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案,经行刑事合规整改,通过评估审查和公开听证后,涉案公司及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均获得不起诉。
4.深圳市XX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李某将境外公司外汇换取人民币入境,交易方涉嫌非法集资被查处。团队帮助进行案情梳理,风险评估,证据收集,补缴税款,消除违规违法隐患,成功完成配合、协助调查事务。
5.深圳市XX工程造价公司涉嫌串通投标,被司法机关要求配合调查。团队依据收集的证据材料,经过仔细梳理案情,依据法律规定、司法规则,积极向侦查部门陈述法律意见,最后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立案
课题/政策研究
2022年参编《刑事辩护类案检索指引》 
2023年参编《优秀刑事案例集》
荣誉/社会职务
深圳市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
广东省律协刑事辩护委员会
工作语言
中文